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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已儲存的文件

機器傳送文件伺服器內以傳真功能儲存的文件。

刪除文件之前,您可以重複傳送儲存於文件伺服器的文件。文件一傳送就會儲存於文件伺服器。因此,只需要一次操作即可傳送文件,無須再次放入原稿。

重要訊息

  • 請事前儲存要傳送的文件。您可以為這個功能登錄密碼。您可以變更已儲存文件的使用者名稱、檔案名稱,或密碼。

  • 您無法使用下列傳送方式:

    • 立即傳送

    • 平行記憶傳送

    • 免持聽筒撥號

    • 手動撥號

1按下[選擇儲存的檔案]

操作面板畫面圖例

2選擇要傳送的文件。

操作面板畫面圖例

選擇數份文件時,文件會按照選擇的順序依序傳送。

  • 按下[佇列]安排傳送文件的順序。

  • 按下[檔案名稱]依字母順序排列文件。

  • 按下[使用者名稱],依登錄的使用者名稱的順序排列文件。

  • 按下[日期],依登錄日期的順序排列文件。

如果要檢視儲存文件的詳細資料,請按下[詳細資訊]

按下縮圖鍵,將畫面切換至縮圖顯示。

3如果選擇的文件含密碼,請輸入密碼,然後按下[確定]

操作面板畫面圖例

如果文件沒有密碼,請繼續步驟4。

4如果要新增原稿為已儲存文件並同時傳送所有文件,請按下[原稿加儲存的檔案][儲存的檔案加原稿]

操作面板畫面圖例

如果只要傳送已儲存的文件,請繼續步驟5。

如果按下[原稿加儲存的檔案],本機會先傳送原稿,再傳送儲存檔案。如果按下[儲存的檔案加原稿],機器會先傳送儲存檔案,再傳送原稿。

5按下[確定]

6指定目的地,然後按下[開始]鍵。

如要新增原稿至儲存文件,請放置原稿,然後選擇任何需要的掃描設定。

機器不會儲存新增的原稿。

註

  • 您只能傳送文件伺服器內,以傳真功能儲存的文件。您無法傳送使用影印、印表機,或掃描器功能,儲存於文件伺服器內的文件。。

  • 指定的文件會以儲存時的掃描設傳送。

  • 如果需要所選擇檔案的詳細資料,請按下[詳細資料]。如欲返回步驟2的顯示畫面,請按下[結束]

  • 如需下列項目的最大值,請參閱“最大值”。

    • 一次可以指定的已儲存文件數目

    • 一次操作可以傳送的已儲存頁面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