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過標頭
 

最大值

下列清單包含各項目的最大值。

項目

標準

擴充記憶體(選購)

記憶體

4 MB

28 MB

可儲存於記憶體以進行記憶傳送的文件數量

400

400

可儲存於記憶體的頁數(使用A4標準<ITU-T 井字號1 Chart>)

約320

約2,240

您可以在目的地清單登記的目的地數目

2000

2000

您可以登記的群組數目

100

100

您可以在群組中登記的目的地數目

500

500

每個檔案您可指定的目的地數目

500

500

所有檔案您可指定的目的地數目(包括記憶體內的檔案)

500

500

使用[搜尋目的地]一次可搜尋的目的地數目

100

100

機器可儲存的最近使用目的地的數目

10

10

目的地可包含位數的數目

128

128

SEP/SUB/PWD/SID碼的位數

20

20

您可以在電子郵件主旨行輸入的字元數目

128

128

您可在本機檢視的通訊結果數目

200

200

日誌可列出的通訊結果數目

50

50

您可以登記的特殊傳送者數目

30

30

您可從網路電腦“SmartDeviceMonitor for Admin”、“DeskTopBinder,或Web Image Monitor檢視LAN-Fax驅動程式傳送結果的數目

70

70

自LAN-Fax驅動程式傳送時,本機可保留為稍後傳送的檔案文件數目

400

400

您可以登記到按鍵程式的目的地的數目。

500

500

您可以登記的按鍵程式的數目。

100

100

您可以輸入的程式名稱的字元數目。

20

20

本機硬碟可儲存的已接收文件數目

400

400

對於[列印/刪除儲存的接收檔案],一次可以列印的文件數目

30

30

對於[列印/刪除儲存的接收檔案],一次可以刪除的文件數目

30

30

對於[選擇儲存的檔案],一次可以指定的儲存文件數目

30

30

對於[選擇儲存的檔案],一次可以傳送的儲存頁面數目

1,000

1,000

使用[列印第一頁]時,一次可列印的儲存文件數目

30

30

使用[列印檔案]時,一次可列印的儲存文件數目

30

30

使用傳真功能可儲存於文件伺服器的文件數目

2,000

2,000

文件伺服器可儲存的每份文件頁數

1,000

1,000

可儲存於文件伺服器(總數-影印功能、傳真功能、印表機功能,以及掃描器功能)的文件數目(使用ITU-T井字號4圖表)

約6,000

約6,000

LAN-Fax通訊錄可以登記的目的地數目

2,000

2,000

使用LAN-fax一次可指定的目的地數目

500

500

註

  • 視文件內容而定,可以儲存或傳送頁面的上限可能會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