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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電子郵件(電子郵件目的地)

本節說明如何指定電子郵件地址,將文件傳送至電腦。

如果要使用電子郵件傳送,請指定電子郵件地址來替代傳真號碼。

重要訊息

  • 您也可以輸入另一個支援網際網路傳真之機器的電子郵件地址。不過,請注意網際網路傳真只能傳送TIFF-F檔案。視目的地機器的機型而定,可能無法接受PDF檔案。

  • 如果要傳送電子郵件,必須指定傳送者。

  • 傳送者必須事先在通訊錄登記。登記電子郵件地址後,請使用“系統設定”的“通訊錄管理”,將[傳送者]指定為“使用名稱作為”。有關這些設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網路與系統設定指南中的“登記傳真機/掃描器功能的位址和使用者”。

  • 如果要將通訊錄登記的電子郵件地址做為電子郵件目的地,請將“使用電子郵件地址於”設定為[電子郵件/網際網路傳真目的]。對在通訊錄的群組目的地中登記的電子郵件地址使用相同程序。

  • 電子郵件傳送是使用記憶傳送,在文件儲存於記憶後,隨即自動開始傳送。如果機器處於立即傳送模式時,切換文件的傳送類型為電子郵件,傳送模式將自動切換為記憶傳送。

1按下[電子郵件],將傳送類型切換為電子郵件。

操作面板畫面圖例

2如果要設定檔案類型,請按下[檔案種類]

操作面板畫面圖例

選擇[TIFF][PDF],然後按下[確定]

操作面板畫面圖例

3指定傳送者。

有關詳細資訊,請參閱“傳送者設定”。

4按下[手動輸入]

操作面板畫面圖例

5輸入電子郵件目的地,然後按下[確定]

操作面板畫面圖例

如果輸入的字元不正確,請按下[]、[]、[倒退鍵][全部刪除]。然後,重新輸入正確的字元。

如果要在按下[確定]後變更電子郵件地址,請按下[編輯目的地],重新輸入電子郵件地址,然後按下[確定]

6如果要新增目的地,請按下[新增]

操作面板畫面圖例

7指定下一個目的地。

操作面板畫面圖例

如果要新增目的地,請重複步驟6至7。

按下傳送類型標籤,即可切換傳送類型,類型包括:傳真/IP-Fax、網際網路傳真、電子郵件,與資料夾。

8按下[開始]鍵。

本機開始掃描原稿並儲存於記憶體。掃描結束時,通訊指示燈會亮起,並開始傳送。

註

  • 視安全設定而定,可能不會顯示[手動輸入],因此無法輸入電子郵件地址。

  • 如果要自通訊錄選擇目的地,請參閱“使用通訊錄指定目的地”。

  • 有關文字輸入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關於本機中的“輸入文字”。

  • 有關取消傳送工作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取消傳送”。

  • 傳真功能的選單包括使用者參數設定(參數17,位元2),可讓您設定機器,要求使用者使用目的地鍵指定目的地時,必須按下[新增]。這樣一來可避免使用者不小心將文件傳送至錯誤的目的地。請參閱“參數設定”。

  • 如果按下[登記 目的地],即可在目的地清單登記輸入的目的地。有關登錄目的地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在通訊錄登記所輸入的目的地”。

  • 如需目的地可包含位數的上限,請參閱“最大值”。

  • 已指定傳送者時,傳送結果等會傳送至傳送者的電子郵件地址。

  • 如果在“系統設定”的“自動指定傳送者名稱”設定為“開啟”,則會自動指定傳送者,為您省略指定傳送者的程序。如果已選擇“開啟”,管理員或機器的電子郵件地址會出現在“寄件人”欄位。有關自動指定傳送者名稱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網路及系統設定指南中的“系統設定”。

  • 如果“系統設定”的“自動指定傳送者名稱”設定為“關閉”,且您指定的傳送者未登記電子郵件地址,則無法傳送電子郵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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