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您要指定為傳送者的使用者。
如果傳送者的電子郵件地址登記在目的地清單中,傳送者可以用電子郵件接收傳送結果。
同時,如果您啟用戳記傳送者姓名,所登記的傳送者名稱(使用者名稱)將會出現在接收者頁面、清單,以及報告中。
您必須使用“系統設定”的“通訊錄管理”,在目的地清單中登記傳送者,指定他們的電子郵件地址,然後才可指定[傳送者]的“使用名稱作為”。如果您希望傳送者接收傳送結果的電子郵件通知,指定[傳送者]與[目的地]兩者的“使用名稱作為”。 有關這些設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網路及系統設定指南中的“登記傳真機/掃描器功能的位址和使用者”。
如果已設定使用者驗證,登入使用者將設定為傳送者。傳送結果將傳送至登入使用者的電子郵件地址。
放置原稿後,按下所需的掃描設定。
按下[傳送者名稱]。
選擇傳送者。
如果要透過指定登記於通訊錄中的登記號碼來選擇傳送者,請按下[登記號碼]。
如果要從通訊錄搜尋傳送者,請按下[搜尋]。
如果已設定目的地保護碼,則會出現輸入畫面。以數字鍵輸入目的地保護碼,然後按下[確定]。
確認所選定的傳送者,然後按下[確定]。
如果要在接收者的頁面上列印傳送者的名稱,請按下[戳記傳送者姓名],將其反白顯示。
如果啟用這個功能,傳送者名稱(使用者名稱)將會出現在接收者頁面、清單,以及報告中。
如果要以電子郵件通知確認傳送結果,請按下[電子郵件傳送結果],將其反白顯示。
如果傳送者的電子郵件地址已登記,您可以將傳送結果傳送至該登記的電子郵件地址。
按下[確定]。
出現待機顯示。
如果要檢視設定,請按下[傳送者名稱]。
指定目的地,然後按下[開始]鍵。
您可以同時使用電子郵件傳送結果功能,與機器列印的通訊結果報告兩種方式,來確認傳送結果,前者是以電子郵件傳送出結果。您可使用傳真功能選單的使用者參數(參數10,位元6)項目,設定是否同時使用這兩種功能。請參閱“參數設定”。
您可使用通訊結果報告等功能,檢視指定使用者的使用狀態。如果已設定使用者驗證,您可依所登入的使用者,檢視使用狀態。如果使用者代碼設定為傳送者,您可以計算每位使用者的使用次數。
如果取消使用者名稱,則會取消傳送。請參閱“取消傳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