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常規設定指南 > 登記傳真機/掃描器功能的地址與使用者 > 通訊錄 > 利用快速撥號傳送電子郵件
只要在通訊錄中登記電子郵件位址,就可以在網路傳真時,由傳真初始顯示選擇電子郵件目的地。
使用掃描器功能傳送文件時,也可以在初始掃描器顯示選擇目的地,指定電子郵件位址。登記的電子郵件位址可作為傳送者地址,自動輸入至電子郵件表頭中的“寄件者”欄位。
電子郵件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