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說明登記、變更及刪除電子郵件目的地的程序。
只要登記了電子郵件目的地,就不必每次輸入電子郵件位址,並能以電子郵件,傳送掃描器或傳真功能的掃描檔案。
若您登記了“名稱”與“主要顯示”作為電子郵件目的地,就可輕鬆選擇電子郵件目的地。
您可以利用群組方式登記電子郵件目的地。
在掃描器模式下傳送掃描檔案時,可以使用電子郵件位址作為傳送者地址。若要這樣做,請在傳送者地址上設定保護碼,防止未經授權存取。
您可由LDAP伺服器選擇電子郵件位址,登記於通訊錄中。請參閱掃描器參考手冊。
您可以將機器設定為,每次傳送文件都寄送傳送結果報告電子郵件。請參閱傳真機參考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