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指南IM 2702

將收到的傳真文件傳送到另一個傳真目的地

除了從機器列印收到的傳真以外,您也可以將這些傳真轉傳給另一部傳真機。

透過自動轉傳功能,將收到的傳真文件發送給另一部傳真機

在通訊錄中登錄要傳送所收到傳真的目的地,然後在[傳真功能][自動轉傳]中,指定要做為自動轉傳目的地的位址。

1在首頁畫面上按下[通訊錄]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2在通訊錄畫面上按下[登記]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3[名稱]索引標籤上所顯示的輸入方塊中,輸入目的地資訊,然後選擇標題來將目的地分類。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4選取[目的地]索引標籤,然後按下[傳真]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5指定傳真號碼和傳送條件。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6在指定設定之後按下[首頁])。

自動轉傳目的地的登錄已完成。請繼續啟用自動轉傳,並指定自動轉傳目的地。

7在[首頁]畫面上,按下[設定]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8在[設定]畫面上,按下[機器功能設定]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9按下[傳真功能][接收設定][接收檔案設定]以顯示設定畫面,然後按下[自動轉傳]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10按下[開啟],然後按下[傳真]

11指定自動轉傳目的地,然後按下[確定]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若要將收到的傳真傳送到一個以上的目的地,請指定目的地群組。

12如果不在機器上列印自動轉傳的傳真,請重複按下[確定],直到顯示接收檔案設定畫面,然後在[列印]中選擇[關閉]

13按下[確定]

14在指定設定之後按下[首頁])。

註

  • 您也可以將電子郵件地址或資料夾目的地,指定為轉傳目的地。

  • 將收到的傳真文件發送到電子郵件地址或資料夾

  • 如果在通訊錄集中管理功能中,更新了指定為接收者的目的地,則會將等待傳送的檔案傳送到下列目的地:

    • 如果是傳真或電子郵件目的地,則會傳送到更新之前指定的目的地。

    • 如果是資料夾目的地,則會傳送到更新之後的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