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目的地或接收者
可使用下列方法來指定電子郵件接收者或目的地資料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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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本機通訊錄選擇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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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動輸入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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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最近的目的地選擇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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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LDAP伺服器搜尋並選擇目的地(只有在透過電子郵件傳送檔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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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指定多個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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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目的地之前,確定您已選擇[To]。如必要,按下[Cc]或[Bcc],然後選擇目的地(僅適用於以電子郵件傳送檔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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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在使用掃描至資料夾時輸入目的地的詳細資訊,請參閱手動輸入目的地路徑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