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轉傳
您必須先在通訊錄中登記自動轉傳目的地。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初次使用者入門」的「在通訊錄中登錄使用者資訊」。
若要登記兩個或以上的終端接收者,請使用群組目的地。關於群組中可登記目的地的數量上限,請參閱上限值。
按下[自動轉傳]。
選擇[開啟]或[關閉]。
如果已登錄了終端接收者,會顯示接收者名稱。如果要變更接收者,請按下[接收器],並前往步驟3。
如果選擇[關閉],前往步驟6。
使用目的地清單來指定終端接收者,然後按下[確定]。
按下[傳真]、[網際網路傳真]、[電子郵件]或[資料夾],即可切換傳送種類。
您也可以指定顯示在[傳真]索引標籤中的「雲端傳真」目的地。
將網際網路傳真或電子郵件目的地指定為自動轉傳目的地時,請根據需要,在[安全性]中進行設定。
若要加密電子郵件,請按下[加密]。
若要為電子郵件附加簽名,按下[簽名]。
完成所有設定後,按下[確定]。
若要在轉傳文件上列印自動轉傳標記,請務必選取[列印自動轉傳標記]。
按下[確定]。
當您想根據傳送者變更終端接收者時,請在[登錄特殊傳送者]中,根據傳送者指定終端接收者。關於登錄特殊傳送者方法的詳細資訊,請參閱以不同方式對待的特殊傳送者。
關於[安全性]設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網路傳真/電子郵件的加密與簽名。
若使用中央通訊錄管理功能更新指定為轉送目的地的目的地,指定的文件會轉送到下列目的地:
若將目的地指定為傳真、IP-Fax、網際網路傳真、電子郵件或雲端傳真目的地,則文件會在更新前轉送到目的地。
若將目的地指定為資料夾目的地,文件會在更新後才轉送到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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