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TP接收檔傳送設定
本節說明傳真功能中的SMTP接收檔傳送設定選單。
當設定已授權的電子郵件地址時,如果接收的電子郵件是來自於與已授權位址不符的位址,電子郵件則會被捨棄,錯誤訊息會被傳回SMTP伺服器。
已授權的電子郵件地址會與電子郵件建立者的位址進行比較,如下所述。
當已授權的電子郵件位址設為「@aaa.abcd.com」時:
abc@aaa.abcd.com - 接受
def@aaa.xyz.com - 不接受
abc@abcd.com - 不接受
即使捨棄電子郵件,也不會輸出錯誤報告。
在允許轉送由SMTP所接收電子郵件的系統上可以使用這項功能。
按下[傳真功能]。
按下[接收設定]。
按下[SMTP接收檔傳送設定]。
按下[開啟]。
如果不使用這項功能,按下[關閉]。前往步驟8。
按下[變更]。
輸入待授權的傳送電子郵件地址,然後按下[確定]。
將網路傳真或電子郵件目的地指定為傳送目的地時,請根據需要,在[安全性]中進行設定。
若要將電子郵件加密,按下[加密]。
若要為電子郵件附加簽名,按下[簽名]。
完成所有設定後,按下[確定]。
按下[確定]。
按下[結束]。
關於[安全性]設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網路傳真/電子郵件的加密與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