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電子郵件來傳送記錄
使用這項功能,可以將記錄傳送到管理員的電子郵件地址。電子郵件的主旨會以「記錄」開頭。
每50次通訊之後,會自動傳送記錄。將CSV格式的記錄檔,附加至電子郵件。附加的CSV格式檔案,其名稱為「RECORDS年份、月份、日期、小時、分鐘」。例如:在20XX年12月20日14:40傳送的檔案名稱為「RECORDS20XX12201440.csv」。
如果要透過電子郵件來傳送記錄,則必須在傳真功能選單中,利用使用者參數(條件參數21,位元4)來進行設定。請參閱參數設定。
在傳送CSV檔案之後,機器不會保留這些檔案。我們建議在您使用這項功能,透過電子郵件傳送記錄之前,先確認管理員的電子郵件地址。如果管理員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正確,您的記錄可能會遺失。
如果管理員的地址錯誤,您可能會無法取得記錄。
如果機器無法以電子郵件格式傳送記錄,就會將記錄印出。
若要確認管理員的電子郵件地址,請使用[系統設定]中的[管理員的電子郵件地址]。請參閱「設定」的「檔案傳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