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將所需功能、程式等指定到功能鍵。

功能鍵1
功能鍵2
功能鍵3
功能鍵4
功能鍵5
您可指定到功能鍵的功能如下:
影印機
文件伺服器
印表機
掃描器
內嵌軟體應用程式
從影印或掃描器功能登記的程式
彩色控制器
按下[使用者工具]鍵。

按下[系統設定]。
請務必選取[一般功能]索引標籤。
按下[功能鍵分配]。
選擇[功能鍵1]、[功能鍵2]、[功能鍵3]、[功能鍵4]或[功能鍵5]以接受要指定的功能。
選擇功能,然後按下[確定]。
要取消已指定的功能,請選擇[不分配],然後按下[確定]。
按下[使用者工具]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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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功能鍵只能接受一項功能指定。
相同的功能或程式無法指定到另一個功能鍵。
這些設定也可以從Web Image Monitor配置。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Web Image Monitor說明。
關於如何產生程式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在程式中登記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