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指定传真号码作为转发文件的最终接收者。
按[用户工具]键,然后使用[
]或[
]键选择设置项目。

选择[传真功能]
按[确定]
选择[管理员工具]
按[确定]
选择[转发]
按[确定]
选择[开]
按[确定]
指定最终接收者
按[确定]
使用[搜索目的地]键或快速拨号键指定目的地。
如果输入有误,请按[清除/停止]键,然后重新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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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使用[搜索目的地]键指定目的地的详细信息,请参见通过通讯簿指定传真号码。
有关使用快速拨号键指定目的地的详细信息,请参见使用快速拨号键指定传真号码。
即使从通讯簿中删除了目的地传真号码,也不会自动禁用转发功能。当机器收到传真时,如果转发失败,将打印接收的文件和通讯结果报告。
要禁用转发功能,请在第4步中选择[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