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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将本机接收的文件转发给注册的接收者。

可以将传真号码指定为转发目的地。

重要信息

  • 必须首先在通讯簿中注册转发目的地。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连接机器/系统设置》中的“为传真机/扫描仪功能注册地址和用户”。

  • 要使用此功能,请将[传真功能][管理员工具]中的[转发]设置为[开]

  • 转发功能无法转发使用内存锁接收的文件。

注

  • 转发失败时,机器将打印通讯结果报告和接收文件,然后删除接收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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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入最终接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