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传真 > 传真功能 > 转发
您可以将本机接收的文件转发给注册的接收者。
可以将传真号码指定为转发目的地。
必须首先在通讯簿中注册转发目的地。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连接机器/系统设置》中的“为传真机/扫描仪功能注册地址和用户”。
要使用此功能,请将[传真功能]下[管理员工具]中的[转发]设置为[开]。
转发功能无法转发使用内存锁接收的文件。
转发失败时,机器将打印通讯结果报告和接收文件,然后删除接收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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