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下[使用者工具/計數器]鍵。
按下[通訊錄管理]。
按下[變更]。
請從以下選項選取要顯示的項目:[全部使用者]、[使用者代碼]、[傳真目的地]、[電子郵件] 與[資料夾]。
選擇您要登記其電子郵件地址的名稱。
按下名稱鍵,或使用數字鍵輸入登記的編號。
按下[電子郵件]。
按下[電子郵件地址]。
輸入電子郵件地址。
按下[確定]。
按下[使用電子郵件地址於],然後選擇[電郵/網路傳真目的地]或[僅網際網路傳真目的地]。
如果指定[電郵/網路傳真目的地],則登記的電子郵件地址會出現在傳真功能畫面中的網際網路傳真地址顯示和電子郵件地址顯示中,以及掃描器功能畫面的地址顯示中。
如果指定[僅網際網路傳真目的地],則已登記的電子郵件地址只會出現在傳真功能畫面的網際網路傳真顯示中。
按下[確定]。
如果想要使用網際網路傳真,請按下[透過SMTP伺服器傳送],然後設定為[開啟]。
按下[確定]。
按一下[結束]。
按下[確定]。
按下[使用者工具/計數器]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