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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傳送

本機使用傳真功能,透過網路傳送已掃描文件至電腦。

指定電腦的電子郵件地址。

您可以將同一份文件同時傳送到電子郵件目的地、資料夾目的地、傳真目的地、IP-Fax目的地和網路傳真目的地。如果您同時在電腦上指定(對方傳真機)目的地傳真號碼以及目的地資料夾,就可以在電腦上檢視已傳送的文件。

傳送至電子郵件/資料夾目的地時,您可以選擇以PDF或TIFF檔案類型傳送文件。

電子郵件傳送圖示說明

重要訊息

  • 如果要傳送至電子郵件目的地,本機必須連接至LAN,並且在「系統設定」中正確設定。

  • 您也可以輸入另一部支援網路傳真的機器的電子郵件地址。此時的檔案格式請選擇TIFF。視目的地機器的機型而定,可能無法接受PDF檔。

  • 如果要傳送電子郵件文件,請在傳真功能選單的初始設定,將[電子郵件設定]設定為[開啟]。請參閱「初始設定」。

  • 如果要將通訊錄登記的電子郵件地址用作電子郵件目的地,請為[電子郵件/網路傳真目的地]指定「使用電子郵件地址於」。對於通訊錄群組目的地中登記的電子郵件地址,也請使用相同的程序。

註

  • 黑白影像傳送的方式與標準傳真傳送相同。

  • 這個功能同時支援IPv4及IPv6位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