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此功能可將檔案儲存在本機中,然後再從電腦或本機的控制面板進行列印。
列印工作後不會刪除工作,因此無須重新發送相同的工作即可列印多份列印件。
在下列情況下無法對儲存列印檔案進行儲存:
本機中儲存的樣本列印、機密列印、保留列印和儲存列印檔案的總數超過3,000(最大數量限制因檔案中的資料量而異)。
檔案超過10,000頁。
本機的已發送或已儲存檔案總數超過10,000頁。(總數因檔案大小而異。)
如果一個儲存列印檔案沒有被正確地儲存,請查看控制面板上的錯誤記錄。 即使您關閉了本機,儲存的文件還將保留下來。 但是,會先套用[自動刪除暫存列印工作]或[自動刪除儲存列印的工作]設定(請參閱“印表機功能”)。
如果應用程式具有自動分頁選項,請在發送列印工作前確認未選擇此選項。 在預設狀態下,儲存列印工作由印表機驅動程式自動分頁。 如果從應用程式的列印對話方塊中選擇了自動分頁選項,則可能會列印出超出預想數量的列印件。 您也可對儲存列印檔案設定文件標題和密碼。 有關設定密碼的詳細說明,請參閱印表機驅動程式的說明。
有關控制面板上錯誤記錄的詳細說明,請參閱“檢查錯誤記錄”。
有關[自動刪除暫存列印工作]和[自動刪除儲存列印的工作]的詳細說明,請參閱“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