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說明「編入特殊傳送者」。
藉由事先登錄特殊傳送者,您可以對每一個傳送者設定下列功能:
經授權的接收
轉傳
記憶鎖住
使用己方名稱或己方傳真號碼登錄您的傳送者。 如果傳送者具有相同製造商的機器,請登錄已登錄為傳送者的己方名稱。如果機器不是來自相同製造商,將使用己方傳真號碼。
您可將相同設定套用到所有登錄的號碼。然後,必要時您可使用特殊傳送者登記功能,自訂個別號碼的設定。
下列為可以登錄的項目。
特殊傳送者
最多可登記30個特殊傳送者。每個名稱最多可使用 24 個字元。
完全相同/部分相同
對多個目的地登錄己方名稱及傳真機名稱時,您可以登錄通用的字元串來識別目的地。
使用「完全相同」
要登錄的目的地(己方名稱) |
登錄的身份識別數 |
---|---|
紐約辦公室 香港辦公室 雪梨辦公室 |
3 |
使用「部分相同」
要登錄的目的地(己方名稱) |
登錄的身份識別數 |
---|---|
分公司 |
1 |
您最多可以登錄30個萬用字元。
比較身份識別時會略過空格。
您可以對下列功能使用萬用字元:
轉傳
經授權的接收(經授權的接收)
記憶鎖住
如果傳送者沒有登錄己方名稱或己方傳真號碼,則您無法將傳送者登錄為特殊傳送者。
本機器無法區分來自特殊傳送者的SEP碼接收文件。
您可以對傳送者最多登錄24個字元。
您可使用日誌檢查己方名稱及己方傳真號碼。您可使用指定的傳送者清單檢查登錄的特殊傳送者。
有關檢查已登錄之特殊傳送者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列印特殊傳送者清單」。
若要指定是否要設定「特殊傳送者的初始設定」,請使用「初始設定」中的「特殊接收功能」設定。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編入特殊傳送者的初始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