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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訊錄中登錄目的地

本節說明如何在通訊錄登記傳真號碼。

您可以在通訊錄內登記傳真號碼、網際網路傳真目的地、電子郵件目的地、IP-Fax目的地,以及資料夾目的地。 有關如何登記網際網路傳真目的地、電子郵件目的地、IP-Fax目的地,以及資料夾目的地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網路及系統設定指南中的“登記傳真機/掃描器功能的位址和使用者”。

註

  • 您也可以將通訊錄傳真號碼、網際網路傳真目的地、電子郵件目的地、IP-Fax目的地,以及資料夾目的地登記為群組。

  • 按下初始顯示上的[登記 目的地]就會顯示通訊錄登記顯示畫面。 您可以在此顯示畫面上登記所有目的地類型。

  • 您也可以在直接輸入目的地之後,按下[登記 目的地]來登記傳真目的地、網際網路傳真目的地、IP-Fax目的地,以及電子郵件目的地。 您無法直接在初始畫面上指定資料夾目的地。 有關登記資料夾目的地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網路及系統設定指南中的“登記傳真機/掃描器功能的位址和使用者”。

  • 在傳真初始顯示內,如果變更通訊錄的內容,就會出現“目的地清單/機器設定已更新”的訊息。按下[結束]即可返回傳真初始顯示。

  • 您可以使用Web Image Monitor或SmartDeviceMonitor for Admin,在通訊錄登記目的地。有關安裝或操作這些程式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網路及系統設定指南中的“監控與設定印表機”,或請參閱相關說明主題,以取得通訊錄的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