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接收的文件並自動轉傳到指定的終端接收者。如果您正在拜訪另一間辦公室,而且想要您的文件複本傳送到該辦公室,這項功能就很實用。您也可以指定“電子郵件”及“資料夾”作為自動轉傳目的地。
您只能從通訊錄中登錄的目的地之間選擇終端接收者。
傳真號碼、網際網路傳真目的地、IP-Fax目的地、電子郵件地址及資料夾目的地可以設為自動轉傳目的地。
當您想要根據傳送者來變更終端接收者時,請在登錄特殊傳送者”中針對傳送者來指定終端接收者。不是從指定傳送者接收的文件會傳送到這個功能中指定的目的地。有關如何登錄特殊傳送者的詳細資訊,請參閱“以不同方式對待的特殊傳送者”。
您可以指定是否列印自動轉傳的文件。請參閱“參數設定”(參數11,位元6)。
從目的地清單刪除指定為自動轉傳目的地的目的地時,會導致自動轉傳目的地的設定遭到刪除,所以必須重新登記它們。變更目的地時,文件會傳送到新的目的地。如果沒有指定類型的目的地,則您可以設定哪一個目的地將作為替代目的地。請參閱“參數設定”(參數32,位元0)。
您可將其中一個快速操作鍵登錄為這個功能。請參閱“一般設定”。
如果已指定電子郵件目的地或資料夾目的地進行自動轉傳,則您可以指定用於自動轉傳的檔案格式。請參閱“參數設定”(參數21,位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