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過標頭
 

電子郵件傳送

本機使用傳真功能,透過網路傳送已掃描文件至電腦。

指定電腦的電子郵件地址。

您可以同時將同一份文件傳送至電子郵件目的地、資料夾目的地、傳真目的地、IP-Fax目的地,以及網際網路傳真目的地。如果您同時在電腦上指定目的地(對方傳真機)傳真號碼,以及目的地資料夾,就可以在電腦上檢視已傳送的文件。

傳送至電子郵件/資料夾目的地時,您可以選擇以PDF或TIFF檔案類型傳送文件。

電子郵件傳送圖例

重要訊息

  • 如果要傳送至電子郵件目的地,本機必須連接至LAN,並且正確設定“系統設定”。有關必要設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網路及系統設定指南中的“連接本機”。

  • 您也可以輸入另一個支援網際網路傳真之機器的電子郵件地址。在此情況下,請選擇TIFF作為檔案格式。視目的地機器的機型而定,可能無法接受PDF檔案。

  • 如果要傳送電子郵件文件,請在初始設定的傳真功能選單,將[電子郵件設定]設定為[開啟]。請參閱“初始設定”。

  • 如果要將通訊錄登記的電子郵件地址做為電子郵件目的地,請指定“使用電子郵件地址於”為[電子郵件/網路傳真目的地]。對在通訊錄的群組目的地中登記的電子郵件地址使用相同程序。

註

  • 黑白影像傳送的方式與標準傳真傳送相同。

  • 這個功能同時支援IPv4及IPv6位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