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說明如何登記電子郵件目的地。
按下[使用者工具/計數器]鍵。
按下[系統設定]。
按下[管理員工具]。
按下[通訊錄管理]。
確認已選擇[登錄/變更]。
選擇您要登記其電子郵件地址的名稱。
按下名稱按鍵,或使用數字鍵輸入登記的號碼。
按下[電子郵件]。
按下[變更]。
輸入電子郵件地址。
按下[確定]。
選擇[電子郵件/網路傳真目的地]或[僅網際網路傳真目的地]。
如果指定[電子郵件/網路傳真目的地],則登記的電子郵件地址會出現在傳真功能畫面中的網路傳真地址顯示和電子郵件地址顯示中,以及掃描器功能畫面的地址顯示中。
如果指定[僅網際網路傳真目的地],則已登記的電子郵件地址只會出現在傳真功能畫面的網際網路傳真顯示中。
如果您要使用網路傳真,請指定是否使用“透過SMTP伺服器傳送”。
按下[確定]。
按下[結束]。
按下[使用者工具/計數器]鍵。
您最多可為電子郵件地址輸入128個字元。
若要登記名稱,請參閱“登記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