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說明登記、變更和刪除電子郵件目的地的操作步驟。
登記電子郵件目的地,這可讓您不必每次都要輸入電子郵件地址,而且可以使用電子郵件從掃描器或傳真功能傳送掃描檔案。
如果您將“名稱”和“主要顯示”登記為電子郵件目的地,便可以很容易的選擇電子郵件目的地。
您可以將電子郵件目的地登記為群組。
在掃描器模式中傳送掃描檔案時,您可以使用電子郵件地址作為傳送者的地址。 如果您要這麼做,請在傳送者地址上設定保護碼,以防止未授權存取。
您可以從LDAP伺服器中選擇電子郵件地址,然後在通訊錄中登記地址。 請參閱掃描器參考手冊中的“以電子郵件傳送掃描檔案”。
您可以將機器設定為每次進行傳送時,便會以電子郵件寄出傳送結果報告。 請參閱傳真機參考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