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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本节介绍转发设置。

打印接收文件并转发至指定的最终接收者。举例来说,如果您要去其他办公室,又希望文件副本能发送到该办公室,该功能就十分实用。

您也可以指定一个“文件夹”作为转发目的地。

重要信息

  • 最终接收者只能从编入通讯簿的目的地中选择。

传真号码、因特网传真目的地、IP-传真目的地、电子邮件地址和文件夹目的地均可设置为转发目的地。

如您希望根据发送者更改最终接收者,可在“编入特定发送者”中按发送者指定最终接收者。不是从指定发送者接收到的文件发送至此功能指定的目的地。

可以指定是否打印转发文件。请参见“参数设置”(切换11,比特6)。

从目的地列表中删除指定的转发目的地,将导致删除转发目的地设置,因此必须重新注册。更改目的地后,文件将传送至新的目的地。如果没有指定类型的目的地,则可设置备用目的地。请参见“参数设置”(切换32,比特0)。

通过此功能操作可编入一个快速操作键。

如果已指定转发电子邮件目的地或文件夹目的地,则可以指定转发的文件格式。请参见“参数设置”(切换21,比特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