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說明如何刪除已登記的傳真目的地。
如果刪除指定傳送目的地中的目的地,則訊息無法傳送至該目的地登記的個人信箱。刪除任何目的地前,務必先檢查傳真功能的設定。
按下[系統設定]。
按下[管理員工具]。
按下[通訊錄管理]。
請確定已選擇[登錄/變更]。
選擇您要刪除傳真目的地的名稱。
按下名稱鍵,或利用數字鍵輸入登記編號。
您可以依登記名稱、傳真號碼、資料夾名稱、電子郵件位址,或IP-Fax目的地,進行搜尋。
按下[傳真目的地]。
按下“傳真目的地”的[變更]。
按下[全部刪除],然後按下[確定]。
按下[確定]。
按下[結束]鍵。
按下[使用者工具/計數器]鍵。
如果要刪除名稱、主要顯示,以及標題,請參閱“刪除已登記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