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說明登記、變更及刪除傳真目的地的程序。
只要登記了傳真目的地,就不必每次輸入傳真號碼,並且可以傳送傳真功能掃描的文件。
若您登記了傳真目的地的“名稱”與“主要顯示”,就可輕鬆選擇傳真目的地。
您可以利用群組登記傳真目的地。有關登記群組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傳真目的地”。
您可以從重撥功能中選擇傳真目的地,加以登記。
登記的傳真號碼可作為傳送者的傳真號碼。
傳真目的地有下列二種:
傳真目的地
選擇此選項,可利用電話網路傳送傳真。
IP-Fax
選擇此選項,可將傳真傳送至TCP/IP網路上的機器。
如果對方網路有防火牆,就無法將傳真傳送至該網路上的機器。
傳真目的地可以登錄下列項目:
傳真號碼
登記目的地的傳真號碼。傳真號碼最多可輸入128位數。您必須要包含號碼中的每個數字。
SUB碼
登記SUB碼可讓您使用機密傳送,將訊息傳送給其他支援類似“SUB碼”功能的傳真機。請參閱傳真機參考手冊。
SEP碼
登記SEP碼可讓您自其他支援拉稿接收的傳真機,使用拉稿接收接收傳真。請參閱傳真機參考手冊。
國際傳送模式
如果將國際傳送模式設定為[開啟],機器的傳送速度會變慢,更謹慎的傳送。但通訊時間會增加。
傳真表頭
您可以選擇在對方接收的傳真訊息加上傳真表頭。
預設設定為“姓”。
標籤插入
使用標籤插入在目的地列印紙張上列印目的地名稱等資訊。
資料列印如下:
目的地名稱
[傳真目的地]中指定的目的地名稱,會列印於紙張頂端,前面加上“To(收件者)”。
標準訊息
已登記的雙行句列印在“目的地名稱”下方。
要使用此功能,在登錄傳真目的地時,將標籤插入設為[開啟],傳送傳真文件時也要按下[標籤插入]。
使用傳真功能的電子郵件傳送文件時,也會列印傳真表頭與標籤插入。
除了機器登記的標準訊息以外,您可以自行登錄標準訊息。
請參閱傳真機參考手冊。
IP-Fax目的地可以登錄下列項目:
IP-Fax
登記IP-Fax目的地。登記名稱最多可使用128個字元。使用IP-Fax必須進行此設定。
選擇IP-Fax功能時,這個設定才能運作。
SUB碼
登記SUB碼可讓您使用機密傳送,將訊息傳送給其他支援類似“SUB碼”功能的傳真機。請參閱傳真機參考手冊。
SEP碼
登記SEP碼可讓您自其他支援集信接收的傳真機,使用拉稿接收接收傳真。請參閱傳真機參考手冊。
選擇協定
選擇IP-Fax傳送的協定。
選擇IP-Fax功能時,這個設定才能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