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說明特殊傳送者設定。
事先登錄特殊的傳送者,您可以為每位傳送者設定以下功能:
經授權的接收
自動轉傳
接收檔案列印數目
雙面列印
記憶鎖住
紙張紙匣
使用己方名稱或己方傳真號碼登錄您的傳送者。如果傳送者的機器屬於相同製造商,使用已登錄為傳送者的己方名稱進行登錄。如果機器的製造商不同,使用己方傳真號碼。
您可以將相同設定套用在所有登錄的號碼。您可以依需求使用特殊傳送者登記功能,為個人號碼自訂設定。
可登錄下列項目。
特殊傳送者
最多可登記30個特殊傳送者。若使用G3,每個名稱最多24個字元。
全部/部份相同
為多個目的地登錄己方名稱與傳真名稱時,您可以登錄共同字串,以辨識目的地。
需登錄的目的地(己方名稱) |
已登錄識別碼的數目 |
---|---|
紐約分公司 香港分公司 雪梨分公司 |
3 |
使用部分比對
需登錄的目的地(己方名稱) |
已登錄識別碼的數目 |
---|---|
分公司 |
1 |
最多可以登錄30個萬用字元。
比對識別會忽略空格。
下列功能可使用萬用字元:
自動轉傳
特殊接收功能
經授權的接收
如果使用部份相同,您最多可以輸入電子郵件位址的前24個字元,作為己方名稱或傳真名稱。
如果傳送者沒有登錄己方名稱或己方傳真號碼,您將無法將其登錄為特殊傳送者。
機器無法區別來自特殊使用者的SEP碼接收文件。
網路傳真接收無法與下列功能一起使用。
每個傳送者的授權接收
每位傳送者的接收檔案列印數目
每位傳送者的記憶鎖住
您最多可以為傳送者登錄24個字元。
網路傳真接收時,若要使用自動傳轉、雙面列印、或紙張紙匣,請登錄傳送者的電子郵件位址。
您可以使用日誌檢查己方名稱與己方傳真號碼。您可以使用指定傳送者清單檢查已登錄特殊傳送者。
“初始安裝”時,若您為特殊傳送者功能選擇“關閉”,設定會和接收設定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