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掃描器參考手冊 > 用電子郵件傳送掃描檔案 > 指定電子郵件目的地 > 將直接輸入的目的地登記在通訊錄中
本節介紹如何將直接輸入的目的地登記在本機通訊錄中。 您還可登記從LDAP伺服器中選擇的目的地。
在目的地區域中,顯示您要要登記的目的地。
按[登記目的地]。
按[名稱],然後指定要登記的名稱和其它資訊。
有關指定要登記的資訊的詳情,請參閱常規設定指南中的“登記傳真機/掃描器功能的位址和使用者"。
按[確定]。
視安全設定而定,可能不會出現[登記目的地]。在此情況下,您將無法完成登記。
若要在本機通訊錄中登記從LDAP伺服器上搜尋並選擇的目的地,則顯示目的地,然後按[登記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