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說明如何指定網路傳真目的地。
如果要使用網路傳真傳送,請指定電子郵件位址(網路傳真目的地)取代傳真號碼。
如果要傳送網路傳真,必須指定傳送者。
傳送者必須事先在通訊錄登記。請用“系統設定”的“通訊錄管理”登記電子郵件位址,將[傳送者]指定為“使用名稱作為”。有關這些設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常規設定指南。
網路傳真是使用記憶傳送,在文件儲存於記憶後,隨即自動開始傳送。如果機器處於立即傳送模式時,切換文件的傳送類型為網路傳真,傳送模式將自動切換為記憶傳送。
按下[網路傳真],將傳送類型切換至網路傳真。
指定傳送者。
詳細資訊請參閱“傳送者設定”。
按下[手動輸入]。
輸入網路傳真目的地,然後按下[確定]。
如果輸入的字元不正確,請按下[]、[
]、[倒退鍵],或[全部刪除]。然後,重新輸入正確的字元。
如果按下[確定]後需要變更電子郵件位址,請按下[編輯目的地],重新輸入電子郵件位址,然後按下[確定]。
如果要新增目的地,請按下[新增]。
指定下一個目的地。
如果要新增目的地,請重複步驟5至6。
按下傳送類型索引標籤,即可切換傳送類型,類型包括:傳真/IP-Fax、網路傳真、電子郵件,與資料夾。
按下[開始]鍵。
本機器開始掃描原稿並儲存於記憶體。掃描結束時,通訊指示燈會亮起,並開始傳送。
視安全設定而定,可能不會顯示[手動輸入],因此無法輸入電子郵件位址。
如果要自通訊錄選擇目的地,請參閱“使用通訊錄指定目的地”。
有關文字輸入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關於本機。
有關取消傳送工作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取消傳送”。
傳真功能的功能表包括使用者參數設定(參數17,位元2),可讓您設定機器,要求使用者使用目的地鍵指定目的地時,必須按下[新增]。這樣一來可避免使用者不小心將文件傳送至錯誤的目的地。請參閱常規設定指南。
如果按下[登記目的地],即可在目的地清單登記輸入的目的地。有關登錄目的地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在通訊錄內登記輸入的目的地”。
如需目的地可包含位數的上限,請參閱“最大值”。
已指定傳送者時,傳送結果等會傳送至傳送者的電子郵件位址。
如果在“系統設定”的“自動指定傳送者名稱”設定為“開啟”,則會自動指定傳送者,省略指定傳送者的程序。如果已選擇“開啟”,管理員或機器的電子郵件位址會出現在“寄件人”欄位。有關自動指定傳送者名稱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常規設定指南。
如果“系統設定”的“自動指定傳送者名稱”設定為“關閉”,且您指定的傳送者未登記電子郵件位址,則無法傳送網路傳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