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傳真機參考手冊 > 傳送 > 在通訊錄中登錄目的地 > 在通訊錄內登記輸入的目的地
本節說明如何在通訊錄登記直接輸入的傳真號碼、網路傳真目的地、IP-Fax目的地,或電子郵件目的地。
按下[登記目的地]。
按下[名稱],並輸入任何必要資訊。
按下[確定]。
有關登記目的地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常規設定指南。
視安全設定而定,可能不會顯示[登記目的地],因此無法登記目的地。
如果要將通訊錄登記的電子郵件位址做為電子郵件目的地,請指定“使用電子郵件位址於”為[電子郵件/網路傳真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