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指南

通过电子邮件传送记录

使用该功能将记录发送至管理员的电子邮件地址。

每50次通信即自动发送一份记录。电子邮件中包含一份CSV格式的记录。

要通过电子邮件传输记录,需要使用以下设置进行设置。请参见设备的《用户指南》。

  • 设置画面类型:标准

    [传真特性][详细初始设置][通知电子邮件设置][发送至管理员的通信记录邮件][发送]

  • 设置画面类型:传统

    设置 [传真特性][初始的设置]选项卡 [参数设置](开关 21,位 4)为“1”

重要信息

  • 本机不保存已发送的CSV文件。在传送记录之前,建议您复查一下管理员的电子邮件地址。如果管理员电子邮件地址不正确,则您的重要记录可能会丢失。传真机不保留已发送的CSV文件。

注

  • 如果管理员地址错误,则您可能无法获取记录。

  • 如果以电子邮件格式传送记录失败,则会将记录打印出来。

  • 附件的CSV文件的名称是“RECORDS加号年、月、日、小时、分钟”。例如,于20XX年12月20日14:40传送的文件的名称就是“RECORDS20XX12201440.csv”。

  • 使用电子邮件发送的记录的主题会以“Records”开头。

  • 您可以通过查看以下设置来确认管理员的电子邮件地址。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设备的《用户指南》。

    • 设置画面类型:标准

      [系统设置][发送(电子邮件/文件夹)][电子邮件][管理员的电子邮件地址]

    • 设置画面类型:传统

      [系统设置][文件转送] 选项卡 [管理员的电子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