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機電子設備上的使用者資訊(主要於歐洲和亞洲) 給使用者的環保建議(主要於歐洲) 電池和/或蓄電池符號的注意事項(僅限歐盟國家) 依據「電池指令2006/66/EC 第 20 款「使用者資訊」附錄 II,必須在電池和蓄電池上印出以上符號。 此符號表示在歐盟地區,應該將用過的電池和蓄電池有別於家庭廢棄物,另行棄置處理。 在歐盟中,不僅用過的電器和電子產品有個別的回收系統,電池和蓄電池也有個別的回收系統。 請將這些送往您當地社區廢棄物收集/回收中心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