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掃描並儲存在資料夾中的原稿
資料夾列印功能可讓您掃描原稿,並儲存在機器記憶體中,然後根據實際需求進行多次列印。
例如,當需要頻繁影印如申請表等版式時,此功能非常好用。
您最多可以在機器的資料夾中儲存三份原稿。
即使關閉本機的主電源,已儲存的文件也不會遭到刪除。
資料夾中可儲存的原稿頁數和尺寸如下:
A4/Letter或更小尺寸原稿:最多兩張單面原稿
大於A4/Letter的原稿:最多一張單面原稿
210 × 297 mm(8.27 × 11.69英吋)或更小的自訂尺寸原稿:最多兩張單面原稿
尺寸大於210 × 297 mm(8.27 × 11.69英吋)的自訂尺寸原稿:最多一張單面原稿
資料夾中可儲存的原稿尺寸為 90 - 148 × 216 - 356 mm(3.54 - 5.83 × 8.5 - 14英吋)。
根據管理員的設定,當按下 [FldPrt ] 圖示時,顯示的畫面會提示您輸入密碼。輸入正確的密碼以顯示資料夾列印模式畫面。
按下[首頁]鍵。
在首頁畫面按下[Fld列印]圖示。
將原稿放置在曝光玻璃上或ADF中。
若要放置原稿,請參閱放置原稿。在[資料夾]索引標籤,選擇要儲存原稿複本的資料夾([1] 至 [3])。
必要時請進行掃描設定。
按下[黑白開始]鍵或[彩色開始]鍵。
在[名稱輸入]中輸入檔案名稱。
按[確定]。
掃描所有原稿後,按下[工作完成]。
原稿複本儲存在機器中。
列印後不會刪除儲存的文件。
您不能覆寫現有的文件。
若要刪除已儲存的文件,請在[資料夾]或[列印]索引標籤中選擇要刪除的文件,然後按下[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