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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字符

输入的字符将显示在光标所指示的位置。如果已有字符显示在光标位置,则输入的字符将显示在该字符前面。

已编号的控制面板插图

  1. 选择键

    对应于显示屏底部的功能项。

    示例:当本手册指示您按[ab/AB/12]时,请按文本输入屏幕左下方的选择键。

    按左侧选择键在小写、大写和数字字符之间切换输入模式。

    按右侧选择键显示您可以输入的符号列表。

  2. 滚动键

    按此键将光标朝每个方向移动。

    当[上箭头键 ] [下箭头键 ] [左箭头键 ] [右箭头键 ]键出现在本手册中时,按显示相同方向的滚动键。

  3. [退出]

    清除输入的文本和数字,并将显示屏返回前一状态。

  4. [OK]

    确认输入的文本和数字,并显示下一菜单。

  5. 数字键

    要使用数字键输入文本,请按[ab/AB/12]选择文本输入模式。

    重复按某一数字键,字符会以所按键上方指示的顺序变化。

  6. [清除]

    删除处于光标位置的字符。即使光标处于字符右侧,也可删除行最右侧的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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