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指南IM 2702

將常用設定登記為程式

您可以將影印、傳真或掃描器中所使用功能的組合,登錄為「程式」,例如掃描設定、輸出設定和位址。

  • 您可以從應用程式畫面輕鬆載入已登記的程式。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 按下首頁畫面上的程式圖示時,機器會套用設定並自動執行在程式中登記的功能。

  • 可以登記為程式的項目數量如下所示。

    • 影印:25個項目

    • 傳真:100個項目

    • 掃描器:100個項目

註

  • 以下設定不能登記為程式:

    • 影印

      [列印方向][雙面/合併]

    • 傳真

      [主旨][傳送者]

    • 掃描器

      [傳送者][PDF安全性設定][起始編號]

  • 具有目的地保護代碼的資料夾目的地,不能在掃描器功能的程式中登記。

將設定登記為程式

首先指定要在影印、傳真或掃描器畫面上登錄的設定,然後登記這些設定。

1在[首頁]畫面上,按下[影印][傳真][掃描器]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2指定要登記為程式的掃描和輸出設定。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3按下[選單])。

4按下[將目前設定設置給程式]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5按下程式編號,開始登記設定。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6輸入程式名稱並選擇一個圖示,然後按下[確定]

7按下[放置],將已登錄的圖示放置在[首頁]畫面上。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8按下[結束]

變更程式內容

您可以變更程式的一部分、覆寫或變更內容,然後登記為新程式。

1在[首頁]畫面上,按下[影印][傳真][掃描器]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2按下[選單]),然後按下[叫用登錄]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3按下要變更的程式號碼。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4變更掃描和輸出設定。

5按下[選單]),然後按下[將目前設定設置給程式]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6選擇程式號碼,開始登記變更的設定。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 若要覆寫程式,請選擇已載入程式的號碼。

  • 若要將內容登記為新程式,請選擇未登錄的號碼。

7輸入程式名稱,然後選擇一個圖示。

8按下[確定]

註

  • 若要變更圖示或程式名稱,或是刪除程式,請按下[選單]),從[編輯/刪除程式]進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