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送功能的设置值
![]()
根据文件或原稿的类型或设置,可能无法指定或输入目的地或最大字符数。
发送电子邮件
项目 | 值 | 备注 |
|---|---|---|
在电子邮件地址中输入的最大字符数 | 128个字母数字字符 | 若从LDAP服务器搜索到的电子邮件地址超过128个字母数字字符,则无法将其正确指定为目的地。 |
一次可指定的目的地数 | 100 | 手动输入项目时,最多可以指定100个项目(包括通过LDAP搜索指定的项目),其余可以从注册的目的地中最多选择400个项目。 |
可以发送的文件大小 | 每个文件最大30 MB | - |
可以发送的页数 | 每个文件最多100页 | - |
发送到文件夹
项目 | 值 | 备注 |
|---|---|---|
为SMB协议指定的路径名称的最大字符数 | 256个字符 | - |
为SMB协议指定的用户名称的最大字符数 | 64个字符 | - |
为SMB协议指定的密码的最大字符数 | 64个字符 | - |
一次可指定的目的地数 | 32 | 手动输入项目时,最多可以输入32个项目。 |
可以发送的文件大小 | 每个文件46 MB | - |
广播传送
项目 | 值 | 备注 |
|---|---|---|
可以为“发送电子邮件”和“发送到文件夹”指定的目的地总数 | 132 | - |
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发送文件时可以指定的目的地数 | 100 | 手动输入项目时,最多可以指定50个项目(包括通过LDAP搜索指定的项目) |
通过“发送到文件夹”发送文件时可以指定的目的地数 | 3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