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指南

傳真表頭列印

如果傳真表頭設定為開啟,接收者頁面上將列印出儲存的名稱。

登記傳真表頭

您必須在以下設定中預登記傳真標頭。

  • 設定畫面類型:標準

    [傳真功能][詳細初始設定][登記傳真資訊]

  • 設定畫面類型:傳統

    [傳真功能][傳真一般設定]索引標籤[登錄傳真資訊]

您可以儲存10個傳真表頭(以供列印)。

關於登記傳真表頭的方法,詳細資訊請參閱您裝置的「使用者指南」。

傳真表頭的列印位置

將文件置於曝光玻璃上或ADF內時,從您的方向來看,傳真表頭列印在您左側的紙張邊上。如果您以縱向()放置A4、81/2 × 11大小的原稿,則傳真表頭列印時也會旋轉90度。

如果使用通訊錄來指定目的地,會套用通訊錄中各目的地的傳真表頭設定。

如果以手動方式輸入目的地,或是針對通訊錄的[傳真表頭],將目的地指定為[傳送的選項設定],則請使用這項程序來進行傳真表頭設定。

1按下[傳送模式]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2選擇[選項設定]

3按下[傳真表頭列印]

4確定已選擇[設定]

5按下[傳真表頭],然後選擇想要使用的傳真表頭。

6連按四次[確定]

註

  • 您可以在以下設定中指定是否列印日期、傳真標頭名稱、檔案編號或頁面編號。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您裝置的「使用者指南」。

    • 設定畫面類型:標準

      [傳真功能][詳細初始設定][參數設定][參數設定](參數 18,位元 3、2、1、0)

    • 設定畫面類型:傳統

      [傳真功能][初始設定]索引標籤[參數設定](參數 18,位元 3、2、1、0)

  • 使用平行記憶傳送時,傳真表頭上僅會列印頁碼,不會列印原稿總數。

  • 有時候您可能需要對方收到沒有標記的原稿影本。若要這麼做,請關閉傳真表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