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送功能的设置值
根据文件或原稿的类型或设置,可能无法指定或输入目的地或最大字符数。
发送电子邮件
项目 | 值 | 备注 |
---|---|---|
在主题中输入的最大字符数 | 128个字母数字字符 | - |
在电子邮件正文中输入的最大字符数 |
|
|
在电子邮件地址中输入的最大字符数 | 128个字母数字字符 | 若从LDAP服务器搜索到的电子邮件地址超过128个字母数字字符,则无法将其正确指定为目的地。 |
一次可指定的目的地数 | 500 | 手动输入项目时,最多可以指定100个项目(包括通过LDAP搜索指定的项目),其余可以从注册的目的地中最多选择400个项目。 |
可以发送的文件大小 | 每个文件最多700 MB | - |
可以发送的页数 | 每个文件最多2,000页 | - |
发送到文件夹
项目 | 值 | 备注 |
---|---|---|
为SMB协议指定的路径名称的最大字符数 | 256个字符 | - |
为SMB协议指定的用户名称的最大字符数 | 64个字符 | - |
为SMB协议指定的密码的最大字符数 | 64个字符 | - |
为FTP协议指定的服务器名称的最大字符数 | 64个字符 | - |
为FTP协议指定的路径名称的最大字符数 | 256个字符 | - |
为FTP协议指定的用户名称的最大字符数 | 64个字母数字字符 | - |
为FTP协议指定的密码的最大字符数 | 64个字母数字字符 | - |
一次可指定的目的地数 | 50 | 手动输入项目时,最多可以输入50个项目。 |
可以发送的文件大小 | 每个文件2,000 MB | - |
广播传送
项目 | 值 | 备注 |
---|---|---|
可以为“发送电子邮件”和“发送到文件夹”指定的目的地总数 | 550 | - |
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发送文件时可以指定的目的地数 | 500 | 手动输入项目时,最多可以指定100个项目(包括通过LDAP搜索指定的项目) |
通过“发送到文件夹”发送文件时可以指定的目的地数 | 5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