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设置
请参阅下表以了解[传真功能]下[发送设置]中的项目。
设置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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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邮件尺寸 | 指定是否对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文件大小设置限制。 选择[开]时,在[尺寸限制]中指定128-102,400 KB (100 MB)范围内的最大文件大小。 如果由于文件大小超过上限而取消电子邮件发送,则会输出错误报告并删除该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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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入/更改/删除标准信息 | 您最多可以注册三个固定短语以在目的地收到的第一页上打印。默认情况下注册了以下不能更改的短语:“机密”、“急件”、“请致电”和“分发到相关部门”。 |
记忆文件转送(如果不可打印) | 指定该设置,以在机器由于色粉或纸张用完而无法执行打印时,通过另一个传真转发内存中的所有文档和硬盘驱动器上存储的已收到文档。 文档不会在转发后从内存或硬盘驱动器中删除。 |
备份文件传送设置 | 指定是否将已发送文档的备份发送到指定文件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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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发送次数设置 | 指定如果通过内存传送、备份文件传送或文件夹传送发送传真时发生传送错误,是否自动执行重拨。此设置在使用因特网传真以外的传送方法是有效。在[再发送]中指定[开]时,在[再发送次数]中指定执行重拨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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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错误传送 | 配置机器以防止选择错误的传真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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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删除存储的传真文件 (仅当使用[传真(传统)]时该设置项目才有效。) | 指定是否自动删除存储在“文件服务器”中的已发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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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日志上的电子邮件地址/文件夹路径 | 指定在向地址簿中注册的目的地发送或转发文件时,是否在传送历史的目的地字段中显示电子邮件地址或文件夹路径,而非目的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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