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设置(传真功能)
本节介绍[传真特性]下[发送设置]菜单中的设置。
设置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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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电子邮件尺寸 | 指定是否对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文件大小设置限制。 选择[开]时,在128-102,400 KB(100 MB)的范围内指定最大文件大小。 如果由于文件大小超过上限而取消电子邮件发送,则会输出错误报告并删除该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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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入/更改/删除标准信息 | 您最多可以注册三个固定短语以在目的地收到的第一页上打印。默认情况下注册了以下不能更改的短语:“机密”、“急件”、“请致电”和“分发到相关部门”。 |
记忆文件转送(如果不可打印) | 指定该设置,以在机器由于色粉或纸张用完而无法执行打印时,通过另一个传真转发内存中的所有文档和硬盘驱动器上存储的已收到文档。 文档不会在转发后从内存或硬盘驱动器中删除。 |
备份文件传送设置 | 指定是否将已发送文档的备份发送到指定文件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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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传送的再发送次数 | 指定如果通过内存传送发送传真时发生传送错误,是否自动执行重拨。此设置在使用因特网传真以外的传送方法是有效。指定[开]时,还需指定要执行重拨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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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错误传送 | 配置机器以防止选择错误的传真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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