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送電子郵件
用電子郵件傳送的設定項目的數值
項目 | 最大值 | 註解 |
---|---|---|
主旨行字元數 | 128個英數字元 | - |
電子郵件訊息字元數 |
| 您無法同時從清單輸入訊息和手動輸入訊息。 |
電子郵件地址字元數 | 128個英數字元 | 如果透過LDAP伺服器搜尋找到的電子郵件地址,包含128個以上的字元,則無法正確指定該地址。 |
可同時指定的地址數目 | 500個地址 | 您可透過直接輸入指定100個目的地,包括LDAP搜尋。從登記的地址選擇其餘400個目的地。 |
可傳送的檔案大小 | 每個檔案725.3MB | - |
可傳送的頁數 | 每個檔案2,000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