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指南IM 430F

登記傳真資訊

本節說明傳真資訊。

您可在傳送或接收傳真文件時,傳送資訊給對方。這個資訊會顯示在對方機器的螢幕上,並列印成報告。下列為可傳送的資訊。

您可從使用者參數清單確認已登錄的傳真資訊。建議您在登錄或變更設定時,列印並保留「使用者參數清單」。請參閱初始設定

傳真表頭

傳真表頭是您所傳送每一份傳真列印出的表頭。您應在傳真表頭中加入您的名稱。

最多可以登記10個傳真表頭。例如,您可以針對每個登記的部門使用傳真表頭。

您可使用最多32個英數字元及符號登記「傳真表頭」。

您可以使用字元、符號、數字及空格。

您可以利用[選項設定]中的[傳真表頭列印],設定是否列印傳真表頭。

請參閱傳真表頭列印

己方名稱

當您傳送或接收傳真時,己方名稱會傳送給對方。這個名稱應包含您的名稱。己方名稱會顯示在對方機器的顯示畫面上,並列印於報告中。

只有對方機器是相同廠商製造且具有己方名稱功能時,才能使用己方名稱。

您可以使用最多20個英數字元及符號來登記「己方名稱」。

己方傳真號碼

傳送傳真時,傳送者的己方傳真號碼會傳送給對方。

已接收的傳真號碼會顯示在另一部機器的螢幕上,並列印於報告中。

不管對方機器的製造商是誰,都可使用這個功能。

您可以使用最多20個數字、空格及「+」符號,登記己方傳真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