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在掃描器功能中,分別限制目的地清單的使用。
目的地之使用限制
您可禁止將掃描文件傳送到未登記在通訊錄中的地址。啟用這項功能,即可限制使用者手動輸入對方的電子郵件地址或資料夾目的地。
限制新增使用者目的地
使用[登錄目的]之後,即可禁止將傳送掃描文件手動輸入地址登記到通訊錄。另外,使用此設定時,只有使用者管理員能將新使用者登記在通訊錄中,以及變更現有已登記使用者的密碼和其他資訊。此外,即使將這些功能設定為[開啟],已登記為目的地的使用者仍可以變更其密碼。只有使用者管理員能變更密碼以外的項目。
從控制面板以使用者管理員身份登入。
按下[系統設定]。
按下[管理員工具]。
按兩下[次頁]。
按下[延伸安全]。
按下[次頁]。
將「目的地之使用限制」或「限制新增使用者目的地」設為[開啟]。
如果將「目的地之使用限制」設為[開啟],將不會出現「限制新增使用者目的地」。
按下[確定]。
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