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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程序中注册功能

根据不同的功能,可注册程序的数目也有所不同。

以下设置可注册到程序中:

复印:

颜色模式、原稿类型、浓度、原稿尺寸、混合尺寸、批量、SADF、原稿方向、反转方向、纸盘、保存文件(用户名、文件名和密码除外)、自动缩小/放大、创建边距、输出/用户自定义功能/文件制成机、印记(印记文本中的更改起始编号除外)、封面/隔页、编辑/颜色、双面/合并/连续、缩小/放大、复印件数目

文件服务器(在初始文件打印画面上):

输出/文件制成机、印记、封面/隔页(页面指定/章节中的主纸除外)、编辑、双面/书本、打印数量

扫描:

扫描设置、浓度、原稿进纸类型、发送文件类型/名称(安全设置和起始号除外)、保存文件(用户名、文件名和密码除外)、预览、文字、主题、安全、回执、文件电子邮件发送方式

本节以复印功能为例讲述如何使用该功能在程序中注册功能。

1编辑设置,以便要注册到程序的所有功能都已在[复印(传统)][文件服务器][扫描(传统)]画面上选中。

使用文件服务器时,请在初始文件打印画面上编辑设置。

2[编入]

3[编入]

4按要注册的程序编号。

操作面板画面插图

5输入程序名称。

6[确定]

7[退出]

注

  • 可以输入长达40个字符的程序名。

  • 将指定程序注册为默认值时,它的值便成为默认设置,当清除或重置模式时,或者在打开机器开关后,在不按[编入]键的情况下便会显示该值。请参见更改初始画面的默认功能

  • 当您在程序中指定的纸盘为空并且其中包含多个装有相同尺寸纸张的纸盘时,将首先选择[纸盘优先顺序:复印]下按优先级排列的纸盘。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设备管理》中的“系统设置”。

  • 机器通讯簿中注册的目的地可以注册到扫描仪模式的程序中。

  • 仅当为[扫描仪功能]中的[目的地的编入设置]选择了[包含目的地]时,才能将目的地注册到扫描模式的程序中。有关该设置的详细信息,请参见常规设置

  • 具有保护代码的文件夹目的地不能注册到扫描模式的程序中。

  • 关闭电源或按[重设]不会删除所注册的程序,除非程序本身被删除或覆盖。

  • 程序编号旁边带有的表示已经进行过设置。

  • 程序可注册到[主页]画面且可轻松调用。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自定义[主页]画面。在文件服务器模式下存储的程序无法在[主页]画面上注册快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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