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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电子邮件发送者

若要发送电子邮件,必须指定发送者名称。

可用如下任何方法指定电子邮件发送者:

注

  • 发送者必须提前在通讯簿中注册。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连接机器/系统设置》中的“注册地址和用户”。

  • [系统设置]中,可指定管理员电子邮件地址作为默认发送者名称。这样在发送电子邮件时无需在[发送者名称]中输入任何内容。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连接机器/系统设置》中的“文件转送”。

  • 根据安全设置,登录的用户可能被指定为[发送者名称]

  • 当已经设定了保护码时,选择了发送者后将出现用来输入保护码的屏幕。输入保护码,然后按[确定]。如果所输入的保护码正确,将显示发送者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