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添加复印机或扫描仪模式中保存的程序的快捷方式。
还可以查看从[主页]屏幕中删除的功能及嵌入式软件应用的图标。
在文件服务器模式下存储的程序无法在[主页]屏幕上注册快捷方式。
在标准屏幕上可最多显示快捷方式名称中的32个字符。如果快捷方式名称的长度超过32个字符,则第32个字符会被替换为“...”。在简单屏幕上只可显示30个字符。如果快捷方式名称的长度超过30个字符,则第30个字符会被替换为“...”。
有关如何编制程序的详细信息,请参见在程序中注册功能。
有关使用[编入]屏幕注册快捷方式的步骤的详细信息,请参见将程序的快捷方式注册到[主页]屏幕。
最多可以注册72个功能和快捷方式的图标。如果达到上限值,可删除一些不用的图标。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删除[主页]屏幕上的图标。
您可以更改图标的位置。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更改[主页]屏幕上的图标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