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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仪功能下的[选择保存的文件]屏幕

本节将说明如何显示保存的文件列表。

若要显示保存的文件,请在初始扫描仪屏幕上按[选择保存的文件]。您可以对存储在文件夹中的文件进行组织。您可以按下文件夹键查看文件夹中的文件列表。

文件夹列表屏幕

已编号的操作面板屏幕插图

文件列表屏幕

已编号的操作面板屏幕插图

  1. [编号][文件夹名称][创建日期/时间]

    按下该项,对文件夹进行排序。再次选择同一项目则进行反向排序。

  2. [新文件夹]

    按下以创建新文件夹。

  3. [编辑文件夹]

    按下以更改文件名称或密码,或删除文件夹。

  4. 文件夹键

    按它可以显示文件夹中存储的文件列表。如果为文件夹指定了密码,则文件夹名称的左边会出现一个锁图标(操作面板屏幕插图)。

  5. 列表/缩略图

    可选择将保存的文件显示为列表或缩略图。

  6. [发送]

    按该键通过电子邮件或“扫描到文件夹”传送或发送某个保存的文件。

  7. [管理/删除文件]

    按该键删除保存的文件或更改文件数据。

  8. [用户名][文件名][日期]

    按该键则用所选择的项目来将文件排序。再次选择同一项目则进行反向排序。但是,文件不能按反向传送来排序。

  9. [详细内容]

    按该键显示所选文件的详细信息。

  10. [预览]

    按该键显示所选文件的预览。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扫描》中的“检查从列表选择的保存文件”。

  11. 保存的文件列表

    显示保存的文件列表

    如果您想选择的文件未显示在列表中,请按[上箭头键]或[下箭头键]滚动屏幕。如果为文件指定了密码,该文件用户名左边就会出现一个锁图标(操作面板屏幕插图)。

  12. 用于搜索文件的键

    按这些键可切换到用于通过用户名或文件名搜索文件的屏幕,或切换到显示所有文件的屏幕。

注

  • 根据安全设置,某些文件可能不会显示在列表中。

  • 在扫描仪功能以外的功能中保存的文件不会出现在该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