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合并文件服务器中存储的两个或更多文件。
您无法从合并的文件恢复原始文件。
选择文件夹。
按照要合并的顺序选择要合并的文件。
按[编辑文件]。
按[文件操作]。
按[合并文件]。
输入新的文件名。
按三次[确定]。
按[向上一级]。
如果您被分配了文件的访问权限,则只有当文件被分配了[编辑/删除]或[完全控制]的访问权限时才能合并文件。有关访问权限的详细信息,请参见指定对所保存文件的访问权限。
文件合并后,它将被分配与所选的第一个文件相同的访问权限。
您最多可以合并30个文件。
系统将存储最先选择的文件的打印设置。
如果您没有在步骤6中设置文件名,则最先选择的文件的名称将作为合并文件的名称。
如果文件当前正被另一功能使用,则您无法合并这些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