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傳真 > 傳送功能概覽 > 傳送種類 > 電子郵件傳送功能概覽
本機使用傳真功能,透過網路傳送已掃描文件至電腦。
指定電腦的電子郵件地址。
傳送至電子郵件目的地時,您可以選擇以TIFF、PDF或PDF/A檔案類型傳送文件。
如果您同時指定目的地傳真號碼(對方傳真機)以及您電腦上的電子郵件地址,就可以在電腦上檢視已傳送的文件。
您也可以針對另一部具備網際網路傳真功能的機器,將其電子郵件地址指定為電子郵件目的地。
針對另一部具網際網路傳真功能的機器,指定其電子郵件地址時,檔案格式請選擇TIFF。視目的地機器的型號而定,可能無法接受PDF檔案。
黑白影像傳送的方式與標準傳真傳送相同。
如果來自這部機器的電子郵件訊息包含英文以外語言的字元,訊息可能出現亂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