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傳真 > 變更/確認通訊資訊 > 檢查傳送結果(傳送檔案狀態) > 列印傳送結果,並以電子郵件傳送
您可以同時使用電子郵件傳送結果功能,與機器列印的通訊結果報告兩種方式,來確認傳送結果,前者是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結果。
您可使用傳真功能選單的使用者參數(參數10,位元6)項目,指定是否同時使用這兩種功能。請參閱參數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