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傳真 > 變更/確認通訊資訊 > 重新傳送檔案 > 重新傳送檔案(傳統)的程序
按下[傳送接收狀態/列印]。
按下[檢查/停止傳送檔案]。
選擇您要重新傳送的檔案。
檔案無法傳送時,會顯示“傳送失敗”。
如果指定多重目的地,則只會出現第一個指定的目的地名稱,以及尚未接收已傳送文件的目的地的數量。
按下[傳送失敗的檔案]。
若要新增目的地,請按下[新增目的地],然後指定目的地。
按下[確定]。
如果在步驟4新增目的地,請按下[立即傳送]。
若要重傳其它檔案,請重覆步驟3及之後的步驟。
按兩下[結束]。